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陈宝云 通讯员温谨华)记者从承德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为有效促进医疗服务行业逐步走向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道路,保护人民健康权益,该市对医疗机构开始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截至目前,承德市共对51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了记分管理。
据了解,根据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种类和程度,承德市对58种不良行为分为1分、2分、4分、6分、10分五个档次。年度累积记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每个记分周期(1月-12月)内,累积记分12分以上的,卫生监督部门将进行重点监督;超过16分时,该医疗机构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会被取消;达到20分的,卫生行政部门对该医疗机构的校验暂缓1至6个月。
据介绍,承德市于2010年开始,对全市管辖的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实行年度累积记分制度。承德市卫生监督所实行“记分管理”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严格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有不良执业行为的,除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立即或限期改正外,还会在监督检查后的7日内制作并送达《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给予加倍记分,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