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郭晓峰)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石家庄市公安局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省会范围内开展针对超员、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四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其中,为整治超速违法行为,将多种测速设备并用,至明年1月底前,省会地区国、省道将新安装120处测速仪,平均每20公里安装一处,使之覆盖整个国省道,以此取证超速违法行为。
■新设120处测速仪
据公安部门介绍,整治超速违法行为,将多种测速设备并用,至明年1月底前,省会地区国、省道将新安装120处测速仪,平均每20公里安装一处,使之覆盖整个国省道,以此取证超速违法行为。行动期间,省会下辖各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结合辖区实际,设置流动测速点。同时,公安机关将在进一步排查完善限速标志的基础上,严厉处罚超速违法行为。对通过流动测速设备查处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出示证据,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对通过固定测速设备抓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传,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理,做到查获一起,处理一起。对已通知但长时间不来接受处理的,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集中曝光。
■严惩客车超员行为
此次行动将严肃整治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警方依托省会14个出入市口警务站和省、市、县际31处交通安全服务站,对过往客运车辆逐车登车检查,逐车登记;对查处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在严格依法处罚的同时,要协调交通运管部门,坚决卸客转运,所需费用由违法车辆车主或驾驶人承担。对客运车辆多次超员,经教育不改的,一律依法给予所属客运企业负直接责任主管人员2000-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要一查到底,属学校雇佣车辆的,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属非法营运的,通报交通运管部门。
■疲劳驾驶强制休息
严肃整治客运车辆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将加大对公路客运特别是对行驶距离400公里左右和超过800公里的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的检查力度;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停运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的班线,及时调整凌晨2时前不能达到目的地的班线;对新申请的19时后发车和24时不能达到目的地的班线,原则上不予审批;对超过1000公里的超长途班线,要严格控制;要加大14时至17时、凌晨0时至6时疲劳驾驶多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提醒驾驶人注意休息。要依托公路巡警中队设置临时休息点,对已疲劳驾驶的,强制休息。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