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窑”字样十分清晰
在《清史稿》卷五十四.《志》二十九.《地理》一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建避暑山庄于热河,岁巡幸焉。五十二年,城之。”兰义和说,这则记载中的关键是“城之”二字,称之为城,必有墙而围之。宫墙应随避暑山庄的建设而建。到了康熙五十二年(1713)的时候,已经具以全面形成了“城之”。这一记载说明宫墙的始建时间应是随着山庄的建设而进行的,应是康熙四十二年(1703)。
综上述众多文献的记载,避暑山庄宫墙的始建年代应是康熙四十二年(1703),或是康熙四十一年(1702)。在这两者之间,兰义和倾向于后者。因为后者合乎我国建设项目的传统规律,所以宫墙的始建年代应是康熙四十一年(1702)八月。
依据兰义和多年对避暑山庄文化的考察与研究,五窑沟皇家古窑的始建年代与避暑山庄宫墙的始建年代是一致的,都属于当今所称呼的项目施工前的准备时期,或称其为前期工程。
由此,兰义和推断带有“五窑”字样窑印的大青砖,应当是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用罚两广总督噶理的赃款修建宫墙时使用的,所以这砖一定是当时已经窑火鼎盛的五窑沟皇家古窑所生产的,决不是从外地运来的。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