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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为15名孤儿招募“爱心父母”

    燕赵晚报讯(记者汪洋 通讯员李慧茹)昨日记者从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获悉,该院继去年5月份在全省首家开设“类家庭”后,目前再次为15名孤残儿童招募3—4对“类家庭”爱心父母,有意者即日起可向该院报名申请。

    据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李翠萍主任介绍,我省首家“类家庭”于2010年5月28日在该院启动,到目前先后共有5户、23个福利院孤残儿童在“类家庭”中生活。从运行状况看,福利院的孤儿们进入“类家庭”以后进步非常大,孩子有了“家”的概念,形成了稳定的情感依托,家庭成员间也非常和谐,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家庭归属感、社会适应能力明显增强。事实证明,这种类家庭模式非常有利于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

    为了让更多的孤残儿童得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近期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对儿童部集中养育的80多名孤残儿童进行了初步筛选,发现有15名孩子具备条件进入“类家庭”养育,可以再开办3-4个“类家庭”。 此次征集的“类家庭”爱心父母须达到以下条件:夫妻双方有养育和照料孩子的经验,而且能长期(一年以上)入住的;身体健康,未患有不利于儿童成长的疾病;有良好的生活习惯,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爱心妈妈的年龄在三十至五十五岁之间,具有初中(或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

    如果您愿意为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奉献“父爱”和“母爱”,从即日起可报名参加“类家庭”,报名电话:0312-2123040。社会福利院将对报名的爱心家庭进行筛选、核查,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协议。

    相关解释:

    “类家庭”是指由儿童福利机构选定的具有爱心的夫妇与不满18周岁的孤儿组成的、按照家庭模式进行生活的“模拟家庭”。爱心父母可以带自己的一名子女跟随入住,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免费提供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并配备一些家用设备。每月提前将孤儿的生活费交给“类家庭”,用于孤儿的生活开销。每月给“类家庭”的“妈妈”一定的劳务报酬,“类家庭”的“爸爸”白天可以外出工作,晚上回家协助做家务,辅导孩子作业等。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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