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日报讯 (李军良、陈述)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在培养和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做到“四个强化”,使职业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法官审判业务基本功训练,提高法官审判业务和基本技能。在法官中持续开展苦练“四功”:练语言表达功,以培养法官熟练运用规范的法律术语为重点,提高法官语言表达能力;练文书写作功,着力解决法律文书存在的语言混乱、使用标点符号不规范和词不达意等问题;练法律应用功,以培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准确运用法律条文的能力为重点,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审判业务水平;练开庭审理功,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二是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水准。在法官中广泛地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司法为民宗旨教育,提升了法官的思想道德境界,规范了法官的职业行为。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提高公正执法水平。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强化工作措施,实行“阳光审判”、“公开监督”,使监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深化审判改革,提高审判效率。把审务制度向社会公开,把法官的一言一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四是强化激励措施和考核、考评竞争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完善法官个人业绩考评办法,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对法官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与培训、交流、轮岗、提职、晋级等挂钩;开展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每季度将审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办案标兵、优秀法律文书制作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在宣传栏里,向社会推荐、介绍优秀法官,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官,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