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邢台:医保支付限额提高1.5万元

    ■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现在的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此举将惠及24万多名城镇参保职工

    从10月1日起,本市城镇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又称“封顶线”)由原来的4.5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现在的18万提高到20万元,此举将惠及本市24万多名城镇参保职工。

    新标准将从10月1日起执行。9月30日前医疗费用已经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的,由大额医疗保险按原标准执行。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按新标准支付。同一患者在10月1日以后再发生的医疗费仍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新旧标准差额部分。10月1日以后(包括10月1日前住院、10月1日后出院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年度尚未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且统筹金累计支付不足6万元的,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到6万元,超出部分则由大额医疗保险按新标准予以支付。医疗费用是

    指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两项费用,出院时间以医院结算(发票)日期为准。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王治胜处了解到,此项惠民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参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了政策的吸引力,有效地减轻了城镇职工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陈雷 刘一婕)

【责任编辑:赵耀光】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