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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督导检查

    河北新闻网9月26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记者今天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即日起,我省将对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全面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此次督导检查的范围是: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检查内容包括: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和基本药物资金使用及货款结算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其配备使用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省中标挂网采购目录;是否按规定实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是否存在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现象;基本药物是否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有无断货缺货现象,药品的仓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

    据了解,省卫生厅将在此次督导检查过程中,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在全省通报。对抽查中问题存在较多、进展缓慢的单位,省卫生厅将会同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导。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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