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龙喜欢打工的饭店,因为那的饭好吃
■每天收入一两元,他很满足
一点点攒出的钱,让二龙充满了成就感,在他看来,这是他的劳动所得,“可以让奶奶和妈妈多吃几顿肉了。”
二龙在饭店帮忙20天,每天一元或两元的“收入”,已经攒了30元。这些钱,够他买些笔和本了。这一点点攒出的钱,让二龙充满了成就感,在他看来,这是他的劳动所得,“可以让奶奶和妈妈多吃几顿肉了”。
要学习,要干活,还要打工贴补家用,这样的生活,二龙并不觉得苦。他喜欢打工的饭店,“因为这里的饭比家里好吃得多,还能喝到冰镇的红茶”。
熙攘的饭店,和家里迥然不同。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家当,一台小小的电视,被摆在显眼的位置。二龙爱看足球,奶奶和妈妈喜欢看戏。“都是我让给她们。”二龙说,“因为足球明天也还有嘛。”
说到足球,二龙两眼更亮。他说,在球场上的感觉,让他特别高兴。虽然他说自己踢得不怎么样,虽然他不能说出任何一个球星的名字,但他“就是喜欢足球”。
球鞋是妈妈在集市上给二龙买的,花了30元。总是踢球,鞋坏得很快。二龙说,他想要一双新球鞋,更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足球。但他没有对妈妈讲这些,“现在还不买呢,不急。”二龙收起自己的笑容。
开学要用的东西,二龙已经收进他的“书包”,说是书包,只是一个布制的购物袋,里边装上了新书,过几天,要装上二龙自己挣来的笔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