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讯 为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瘦肉精”流入我市餐饮服务市场,根据河北省食药监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6月27日起,廊坊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所领导充分认识到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狠抓落实,制订并下发了《廊坊市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人员、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一一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畜禽肉品,特别是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和是否存在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核查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无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病死猪牛羊肉等。对使用含“瘦肉精”的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者予以取缔。
三是开展快检,加大抽检力度。增加餐饮服务单位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为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必检品种,提高重点品种监督抽检频次,强化不定期监督抽检和随机性监督抽检。
四是扩大声势,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宣传册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和整治“瘦肉精”的政策举措,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同时,与餐饮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2853人次,车辆715车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704户次,抽检肉及肉制品194份,未发现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病死鲜肉,均未检测出含“瘦肉精”的肉及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