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周远)7月22日,从石家庄各界代表学习《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座谈会上获悉,河北省检察机关今后将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在刑事立案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今年5月,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该决议,进一步明确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点还包括:在侦查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变更逮捕措施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二审不开庭审判后改变一审判决、人民法院自行决定再审案件的监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以及监狱不依法收监等问题;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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