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幕:未婚先孕女星的悲催下场!
另一位“先有后婚”典型,是台湾艺人王静莹。王静莹于2004年10月嫁给嘉义望族、曾是南港轮胎董事的陈威陶,当时已怀胎近5个月,隔年产下儿子小虾米,但2006年7月她被老公以玻璃杯砸伤控他家暴,2人分居,诉请离婚,后来她选择原谅复合,但2008年9月再发生严重口角后分居。
2008年10月王静莹发现车上被装窃听器提告,陈威陶被起诉,隔月她以“不堪同居虐待”提离婚诉讼及监护权假处分,今年2月台北地院判准2人离婚,5月她撤回告陈威陶妨害秘密等罪,2人多件官司互控,终以离婚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