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廊坊市环境监测站获悉,今年1-6月份,廊坊市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级及以上天数达175天,其中一级天数49天,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一级天数增加8天,三级天数减少1天,二氧化硫浓度和综合污染指数均有所降低。
截至2010年,廊坊城区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已连续7年超过330天,廊坊市连续12年被省政府表彰为环保目标考核优秀市。
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大力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污染严重、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依法取缔;对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对长期不能稳步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对轻微首次环境违法违规企业诫勉观察。同时,对排污大户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对饭店等油烟排放单位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有效地控制了污染排放。
规范治污设施运行。“十一五”末,廊坊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已实现全覆盖,全市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8万吨,并全部配套建设了污泥处置设施;全市各县城都建设了垃圾处理场,并建成6个垃圾渗滤液集中处置设施。在此基础上,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证了上述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大大减少了污染排放。
严格汽车尾气检测。廊坊市已建成规范化机动车尾气检测点15个,实现了全市域的尾气检测全覆盖。1-6月份,全市共检测机动车辆60000余辆,对不合格车辆进行了强制治理。从根本上控制了汽车尾气污染。
堵疏结合推进秸秆禁烧。各级环保部门提前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禁烧通告等方式,深入到村、落实到户,让群众自觉做到不露天烧秸秆,积极有效地通过各种途径综合利用好秸秆。
此外,廊坊市连续开展的“三年大变样”工作,拆除了数以百计的小炉灶,推进了煤改气工程,扩大了集中供热面积,有效地减少了燃煤造成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