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吴某批准逮捕。
2011年5月29日,武某(化名)为泄私愤,用砖头追砸正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严重危及公共交通安全。当日14时许,武某驾车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行驶时与市区32路公共汽车发生轻微别挤。双方停车后,武某辱骂并追打公交车司机。为避免冲突升级,公交车司机跑到路边一酒店内躲藏。稍后,司机从酒店返回,在确认双方车辆并未形成实际碰撞后,继续开车沿规定路线行驶。当车行至河北大街河涧里路段时,武某搭乘一辆出租汽车从后面追上,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砸向正在行驶中的32路公共汽车。因第一次未能砸中,武某叫停出租车,重新捡回砖头后再次追砸该辆公交车,最终造成车辆前部玻璃破碎。情急之下,公交车司机被迫紧急刹车,造成车上一乘客撞到车内栏杆致腰椎骨骨折。
砸碎公交车玻璃后,武某仓皇逃离,于6月2日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