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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首例醉驾者被公诉

    依法公诉:

    犯罪嫌疑人后悔万分

    该案案发后,5月11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派专人组织材料,完善相关证据。在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该检察院5月18日正式对本市首例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据介绍,驾驶人刘某在谈到自己的醉酒驾驶行为时,后悔万分,说自己虽然知道5月1日以后醉酒驾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然抱着一丝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他自己也认识到酒后驾车的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也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的境地。他表示自己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记者林晓东 通讯员郑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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