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廉租房小区停满私家车
作为保障困难群体、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的保障房工程,除了经济适用房,还有廉租房。昨日中午,记者在沧州市廉租房小区广厦家园进行实地走访时,却发现小区里停放着30多辆私家车,其中不乏十几万元的汽车。
昨日中午12时25分,正值午饭时分,记者来到沧州市首个廉租房——— 广厦家园小区,看到门卫处悬挂着“禁止一切机动车入内”的牌子。但走进一看,10多栋已入住的廉租房楼下几乎都停放着私家车,其中还有政法等单位的公车。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30多辆私家车中超过十几万元的就有5辆,有一辆甚至是价值不菲的斯巴鲁森林人越野车。
记者走访时,仍不时看到有人驾车开进小区。一位廉租房住户向记者反映,他入住小区后不久就发现这里住着一些“富人”,每天都开着车进进出出,根本不是在走亲访友。但有时,小区里的私家车又像“蒸发”了一样,第二天突然都不见了。后来,这位住户终于得知真相,“原来这些有车户都在门卫那儿进行了登记,每逢上级检查,门卫都会提前通知他们把车开走。”
违规租售
部分保障房小区乱象丛生
据悉,2007年,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并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去年11月,记者曾以《沧州多处经适房网上违规租售》为题,对沧州部分经适房违规出租、出售现象进行过报道。昨日上午,记者接连走访了沧州市运河小区、四合小区、棉纺锦绣家园、广厦都市阳光、朝阳花园、华凯铁东家园、佳禾小区等经适房小区,调查发现,部分小区内的楼道里、广告栏里随处可见张贴着的出租、出售楼房的小广告。在御河路朝阳花园小区,66岁的孙先生告诉记者,有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以及经商的有钱人,早在几年前就出售过这里的经适房,有的房子已经倒过好几次了。
除直接在小区内张贴小广告外,更多的业主选择通过网络发布和中介挂牌方式出租、出售经适房。在58同城、赶集网、沧州房产网、沧州房产广场等多个网站,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租售信息更是不在少数。一名女业务员称,为保证经适房交易的安全性,买卖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待房产证超过5年后再过户,他们已经办理过多宗此类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