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北王庄村54位失地农民分别领到了一季度生活补贴840元,每人每月达到280元。大厂县委群众工作部称,这是该县继2008全河北省首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后,再次在该省率先实施的又一惠及失地农民的新举。
“三年前,我们县失地农民可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这次等于我们可以提前很多年就得到保障。”在北王庄村举办的“失地农民安置补助专项生活补贴集中发放仪式”上,村民李宝明说,“家里人都参加了新农保,等我60岁时,每个月都能领到近400块钱。”
“今明两天,大厂县将为全县1485位符合‘征地安置保障专项补贴’发放政策的失地农民发放一季度生活补贴125万元。”大厂县委群工部常务副部长、征地办主任关松发告诉记者,今年,大厂出台了《征地补偿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若干规定(暂行)》,把一次性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失地农民安置补助专项生活补贴有机结合,对全县符合安置补偿标准的失地农民,在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界限发放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前7-15年逐月发放安置补助专项生活补贴,并根据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同步调整。
“只要是群众关注的事,该办的早办、能办的快办、上级有政策的我们争办、上级没说法的我们创办。”关松发说,近年来,大厂县始终坚持民生导向的发展方式和民意导向的工作方式,确立起“群众利益是根子,群众表情是镜子,群众满意是尺子”的思想基点,在全省率先创立并实施了“农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安置保障和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等。
据介绍,2008年10月,该县在全省率先创立并启动实施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已有7500人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累计发放失地农民养老金近1000万元。(宋敏涛 安海燕 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