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岩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按照“落实精神不打折、工作部署不延误、检查全面无死角、严厉打击不手软”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我们确定了五项工作重点:一是全面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进行全面清理。发现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进行药品交易的,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格证书,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二是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配合通信管理部门对监测发现的未经审批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网站进行查处。三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在主流互联网搜索引擎中接入的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行为。四是继续开展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等生产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凡不标注批准文号或批准文号虚假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假药查处。五是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重点对全省辖区内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关于药品包装、标签规定的行为,责令纠正并依法查处。存在假冒名优品牌药品等侵犯商标权等行为的,及时移送商标管理机关处理。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0余人次,执法车辆9000余台次,受理投诉举报800余件,向社会公布4期药品安全消费警示,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劣药品典型案件。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省”的开局之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不断加强和改进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