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严惩侵权犯罪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高勇
保护知识产权是建设法治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国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分子。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31件57人,其中判处实刑4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重刑率达29.8%,同比上升8%,缓刑适用率同比下降17%。
在审判工作中,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注重严厉打击在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和农业领域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的犯罪活动以及印刷复制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假冒知名品牌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犯罪行为,加快案件审判进度。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了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并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并加强同公安、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督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各级法院还采用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送法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扩大办案社会效果。今年1-3月,廊坊、石家庄、保定等地法院公开宣判了一批典型案件,不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更营造了共同抵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强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