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4月14日专电(记者齐雷杰)2011年是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规划最后一年,截至今年3月底,河北已累计向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近130亿元,累计开工面积达1339.18万平方米。河北省政府要求,校安工程资金不得用于还债,更不能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不能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记者13日从河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河北已累计投入工程资金129.2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58亿元,省级财政资金25.83亿元,占规划资金总量的43.24%;全省累计开工面积1339.18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589.46万平方米。
河北省副省长龙庄伟说,河北位于地震多发区,地质条件复杂,雪灾、水灾、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都有可能导致校舍或相关附属设施损毁、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等不起”的工程,刻不容缓。然而,一些地方工程进度较慢,开工率和竣工率明显落后;资金投入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在工程实施中存在重抗震设防、轻综合防灾,重新建重建、轻加固改造的倾向。
今年,河北将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和对困难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将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定支出后,按余额的10%足额计提教育资金,重点支持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校舍的改建,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河北省要求,能加固改造的校舍一般不要拆除重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所有D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必须停用,停用后需要重建的应当重建,并由当地政府负责为学生安排其他安全适宜的学习用房。在工程实施中,不仅要重视主体校舍安全达标,也要注重学校围墙、厕所等附属设施安全;不仅要确保建成校舍的质量安全,也要保证建设过程的安全,坚决杜绝附属设施倒塌或施工过程管理不规范导致的师生伤亡事故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