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共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035处、散葬烈士墓30189处。省财政将投入近5000万元推动迁葬工作,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4月3日,华北军区烈士陵园铭牌堂内,前来祭奠革命先烈的市民正在仰望墙上的烈士名单。清明小长假第一天,省会众多市民来到该陵园,深切悼念和缅怀革命先烈。(河北日报记者郭昭 摄)
河北新闻网4月3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 通讯员杨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为更好地继承革命传统,弘扬烈士精神,我省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散葬烈士集中迁葬工作在各地陆续展开,至明年年底前,全省3万多处散葬烈士墓将被集中迁葬到各地烈士陵园。
笔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省财政将投入近5000万元资金推动迁葬工作,今年列入的130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
基于历史原因,我省各地乡村散落着大量的烈士纪念设施和烈士墓。虽然近年来全省各地每年投入3000多万元资金,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护改造,但是由于不便集中管理,很多散葬烈士墓和纪念物设施陈旧、破损严重,既不利于纪念烈士,也不利于教育群众。为此,我省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作为一项抢救性任务,并列入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责任目标,要求各地在明年年底前完成散葬烈士的集中迁葬。
为稳步推进集中迁葬工作,省民政厅对全省零散烈士墓和纪念设施进行了摸底调查,全省共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035处、散葬烈士墓30189处。在此基础上,我省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2个试点县(市、区),要求试点县(市、区)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纳入当地烈士陵园的总体规划,同时积极推动“红色旅游”,强化烈士陵园的教育引导功能,并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
省民政厅厅长古怀璞告诉记者,褒扬烈士、教育后人是迁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迁葬活动坚持家属自愿、便于褒扬的原则,对葬于家族墓地的烈士,将充分尊重烈士家属的意愿,与家属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对战争年代就地安葬的烈士和建设的纪念设施,能迁的全部就近迁到当地烈士陵园,不便迁移、集中安葬的,设立纪念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责任人。同时坚持科学实施、规范管理,明确规定迁葬细节,统一规划烈士墓的建设式样、墓碑规格等。
据介绍,目前全省16个试点县(市、区)散葬烈士集中迁葬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其余地区也都制订出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规划,目前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