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韩泽祥)4月2日,记者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沧州近日执行首例注射死刑,这标志着沧州开始全面实行注射死刑,实现刑事司法执行工作的文明跨越。
3月18日,沧州中院对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李某在吴桥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在注射药物一分钟左右,罪犯无痛苦思维。这是沧州首例对死刑犯实施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此次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沧州中院与吴桥法院对死刑执行的保卫工作进行了详细周密的部署。沧州中院专门购置了注射死刑专用车,并建立健全了与注射死刑相关的设备申请、审批、保管、使用等制度,形成一整套严密的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了注射死刑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新闻延伸
关于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是用以替代枪决的一种更为文明化的死刑执行方式,是1997年1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的。它是“非剧毒致死,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犯经验明正身后,被固定在执行床上,由法医连接注射通道,法警具体行刑。从启动注射泵向罪犯注射药物到确认罪犯死亡只要几十秒钟。注射药物由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配制提供。
这一过程通常涉及3种药物的注射:首先是硫喷妥钠,起到麻醉的作用,接下来是泮库溴铵,让肌肉放松,最后是氯化钾,让心脏停止跳动。
1997年,昆明市在全国率先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11年来,昆明、长沙、成都、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重庆、杭州、沈阳等城市都采用了这种方式。
1982年,美国成为第一个采用注射死刑作为死刑执行方式的国家。世界上大约有74个国家和地区以及美国的38个州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