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的杨昊。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庞永力)在放学途中,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14岁男孩杨昊被一辆本田轿车撞倒,事后无良司机逃逸。车祸致使杨昊脑干受损及双腿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昏迷近两个月,目前意识渐渐恢复。由于当地未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杨昊的救助一波三折,在家庭负债累累之际,又面临接复双腿手术费的难题。
黑心广本撞倒初一学生
杨昊的父亲杨忠英告诉记者:2010年12月30日傍晚,就读于霸州市第九中学初一年级的杨昊放学回家,在穿越106国道时,被一辆迎面开来的黑色广本轿车撞倒,肇事车辆事后逃逸,交警部门几经侦查,至今无果。车祸造成杨昊脑干受损及双腿粉碎性骨折,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男孩逐渐恢复理智,现在与家人能简单交流了,目前亟待两腿的接骨手术。杨家是平常农村家庭,车祸前家里刚发生火灾,车祸后已花了十三四万元的医疗费,欠医院三万元。为了救治杨昊,家里已经借遍亲朋,所住霸州市后卜庄村委会也发动村民捐款4000余元,但对于孩子接腿费用,家里还是一筹莫展。
交警队长个人垫款救治
记者采访了负责此案的霸州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建华,事故发生后,追逃工作立刻开始,但由于现场资料不齐,一直未果。李队长曾去杨家探访,看见杨家确实家境窘迫,受伤男孩十分可怜,遂几次解囊救助,目前李队长已个人垫付20000余元。杨昊逐渐恢复意识后,双腿接复迫在眉睫,但手术费用是个难题。李队长与霸州市医院进行协商,决定由交警部门进行担保,医院组织力量对男孩进行了会诊,感到手术难度较大,没有把握,建议男孩转到技术力量好的大医院。目前问题是,男孩转出霸州区域治疗,交警的担保就会难以实行,手术费用依然无从解决。
救命基金尚未设立
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已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旨在加强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社会救助,垫付交通事故伤者医疗费用。救助基金主要来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比例提取、地方政府财政补助、对未投保交强险所有人罚款、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金等。记者了解到,霸州市尚未设立此项救助基金,对于这项及时救命的基金,全国不少省市都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导致交通事故社会救治层面存在严重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