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林喜军所传真的138240元预付款却并未到帐,且刘先生也并未收到所订购货物,而当刘先生再与贵州的刘伟成、王总以及部队的林喜军联系时,电话号码均被告知是空号,再也联系不上。此时的刘先生才恍然大悟,知道了这是一场精心设置的骗局,为自己轻信他人而后悔不已,在朋友的一再劝说下,这才到邢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社会的发展让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由单一的双方见面洽谈签订合同的方式向网络、传真、电话等多种形式发展,公司信息在网络的公布一方面扩大了本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增加客户来源;另一方面也给不法牟利者可乘之机,尤其是像该案中的刘先生新注册公司,经营经验尚少、壮大公司心切,不法分子利用初试者这种心态进行诈骗,给刘的公司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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