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邯郸市十三届人代会四次会议上获悉,2010年,该市法院系统共结案62270件,其中刑事案件3709件,判处犯罪分子4170人,判处无期、死刑87人。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介绍,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案件62461件,结案62270件,结案率为99.69%。重点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1247件,1733人获刑。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3843件,其中审结农民工维权案件3216件,挽回农民工工资4200万元。执行完结各类案件1022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率为98.58%。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和均衡,有效解决“同案不同刑”,使上诉案件同比下降37%。
赵增国说,在做好审判工作同时,该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使75%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与司法局、综治办联合设立诉调联动机制。2010年,全市法院一审撤诉率为81.45%,连续3年河北省排名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推广了该院调解经验。全院对657件信访积案开展攻坚,68件信访积案彻底息访罢访,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终结、核销487件,全年没有发生新的重复访和越级访,信访积案和赴省进京同比下降34%。(马继前 霍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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