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通 讯员颜晓寅)夫妻感情不合离了婚,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二人矛盾再次升级,丈夫一怒之下在法庭门外打伤妻子。近日,沧州任丘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3030.6元。
27岁的张某和前妻高某因为感情不合离婚,孩子随张某生活。高某一直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遭到张某的拒绝。
2010年9月3日,张某和高某为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问题到法院参加庭审。当天16时许,从法院出来后,张某在法庭门外与高某发生口角,并随手捡起一个白酒瓶砸向前妻高某及与其同行的高某某,后又持水果刀进行追赶。经鉴定,高某某属轻伤,高某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当庭自愿认罪,且犯罪行为是因家庭纠纷所致,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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