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8日)早晨,廊坊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辖区道路巡逻时,在西昌路与光明西道交口处查处了一名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司机。
昨日8时19分许,在西昌路与光明西道交口处,由西向北驶来的一辆黑色轿车,悬挂的京C1XXX5号牌立刻引起民警的注意。此时路口正处于交通高峰时段,为保护其他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民警边安排协勤用手持电台通知周边警力布控,边保持适当距离跟踪前方桑塔纳轿车。当行至西昌路市第八中学附近路段,桑塔纳轿车被拦截引导停靠路边不妨碍交通地点。
民警们眼观手摸基本判定行驶证、号牌有造假嫌疑,联系通过交警信息平台进行查询比对,除驾驶证为公安车管部门核发外,该车行驶证、号牌均无办理记录。此刻,驾驶人(邱某某,男,49岁,固安县人)终于承认了使用假证、假牌的事实,说这辆车是从外地买的二手车,原号牌为鲁D8RXXX,自己图着进北京方便才买了假行驶证、假号牌。
因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驾驶人邱某某罚款5000元、一次记满12分。
【责任编辑:兰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