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修订的新农合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5月1日起实行
打架斗殴看病新农合不报销

    河北新闻网2月23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美容减肥……如您因这些项目发生了诊疗费用,新农合可不给报销!今天省卫生厅制发了《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对我省新农合补偿范围以及不予补偿范围做了明确规定。此规定自5月1日起实行。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新农合补偿管理,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推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我省在广泛征求各地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2007年《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此规定指出,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本《规定》明确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价格予以补偿。

    据介绍,新农合不予补偿的范围包括:服务项目:如挂号费,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救护车费,伙食(营养)费等。非疾病诊疗项目:如各种美容、减肥、增高,非功能性整容、矫形,镶牙、洁齿、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装配义眼、假发、假肢,验光配镜等。预防保健项目:如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保健按摩、气功医疗等。治疗项目:如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视力矫正术,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性功能障碍、非病理性终止妊娠、非病理性剖腹产等。

    不予补偿的情形为: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

    我省要求,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内诊疗费用占总诊疗费用的比例要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0%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在诊治中必须使用目录外和限价补偿诊疗项目时,必须事先告知参合农民或其家属,取得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否则所发生的诊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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