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洁)农村的垃圾及污水因为点多、面广、量少,处理起来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今年,我省要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及村镇污水处理,并逐步使之形成制度化。
按照省建设厅印发的《2011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今年,省级重点镇和镇区现状人口1万人以上镇要着手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前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其中30%的镇开工建设。
就垃圾处理,《工作要点》明确,要完成县级市、环首都和沿海县、50%的其他县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县(市)拟新建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布点工作,现有垃圾处理场20公里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开工建设;完成拟新建垃圾处理场开工前所有前期准备工作。
按要求,今年,城市、县城、镇垃圾处理、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要向周边村庄延伸。远离城市、县城、镇的村庄,特别是新建新民居示范村根据当地实际,建设适合村庄特点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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