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 记者1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唐山市救助管理站创新救助制度,从2011年1月起,该站将不再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而是发给乘车凭证即“换票证”,救助对象持“换票证”到火车站售票室换取加盖“救助车票、禁退禁卖”专用章的救助车票返乡。
据了解,救助对象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这部分人属于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应当得到国家的救助。然而有一部分职业乞讨者,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流窜至全国各地救助站要钱、要待遇,行内把这种现象叫“跑站”。
为杜绝屡救屡返等“跑站”现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人员身上,唐山市救助站经与唐山火车站协商,已达成“换票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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