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2月16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马朝丽)从今天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市区的单行道进行了调整。
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的路段包括,大厂街、原中华大街(兴凯路至宁安路)、黎明街(民族路至新华路)、道岔街(永安路以北)、建设大街(华新路至义堂三岔口)。
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的路段包括,青年街(新华路至民族路)、北合街、胜利北大街(7:00—-20:00,义堂三岔口至华新路)、翟营大街(东岗路至塔南路)。
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的路段包括,宁安路(原中华大街至中华大街)、自强路(站前街以东)、正东路(建设大街至平安大街)。
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的路段包括,民族路(中华大街至黎明街) 、永安路(站前街以东)、华新路(胜利大街至建设大街)、圆明路(建设大街至平安大街)。
同时,《通告》对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使用警报器的区域和路段也进行了调整。二环路以内区域和二环路以外的居民小区、医院、学校、党政军机关驻地以及其它设置禁鸣交通标志的路段,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使用警报器。21时至次日7时,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只准使用标志灯具,不准使用警报器。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维明街(裕华路至新华路)、自强路(中华大街至师范街)、青园街(谈南路至槐安路)昼夜禁止使用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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