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廊坊财政资金更多投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亿元,增长15.6%。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10%,达到1395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1420元,城镇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302元,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城镇家庭取暖费补贴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并实现了应保尽保。
2010年,廊坊财政资金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全市教育支出34.7亿元,增长了21.8%。深化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了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2010年,廊坊市财政资金有力支持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1.9亿元,增长29%。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新城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分别比上年提高了4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达到18元,全面解决未参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实现了医疗保险人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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