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2005年故意杀人焚尸案侦破

    2011年1月24日,发生在2005年的一起凶杀案死者家属为感谢民警千辛万苦查找尸原,破此大案,敲锣打鼓,将一面镶着“神警雄风,罪犯克星”的锦旗送到了文安县公安局刑警手中。

    2010年5月31日,文安警方接到检举线索:犯罪嫌疑人张国伙同刘强、张柱、王明、李欢等人在王村附近一旅馆,强行将一男子带走并杀死。

    民警迅速对5名犯罪嫌疑人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国,于2004年8月份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后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文安警方网上通缉。2010年6月3日,文安警方在霸州一酒店将张国抓获。

    犯罪嫌疑人王明,于2010年4月23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经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强,于2007年4月11日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07年6月8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文安警方从河北太行监狱解回,2007年11月9日因犯盗窃罪被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合并执行二十年。

    犯罪嫌疑人张柱,于2006年9月30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被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犯罪嫌疑人李欢没有犯罪前科,后于2011年1月17日在大城县被抓获。民警迅速对张国、刘强、张柱、王明4名嫌疑人进行了审讯。经过10多天的审讯工作,犯罪嫌疑人王明心理防线首先被突破,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据王明交代,2005年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张国、王明、刘强、张柱、李欢等人在106国道王村某旅店二楼房间内,将一30岁左右的男子强行带到世纪大道北侧野地里,用镐把、匕首对该男子进行殴打致死。后犯罪嫌疑人张国、王明、刘强、张柱、李欢将尸体用一辆黑色捷达轿车运至衡水地区衡德铁路121-120公里处铁轨上浇上汽油,对尸体进行焚尸后逃离现场。后文安警方与衡水警方取得联系,并确认了衡水铁路上曾有一男子被焚烧后又经火车撞击,受害人已面目全非。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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