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出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新举措

    环渤海新闻网讯(记者韩冬)从全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获悉,唐山市将通过建绿色通道、拉网排查、推行劳务实名一卡通等措施,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力度。

    唐山市将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保证金。对需要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各级主管部门建立快速支付绿色通道,简化程序,迅速拨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动用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含外埠进唐企业),应在动用保证金之日起60日内,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补交动用保证金数额2倍的资金。

    唐山市将健全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机制。根据今年1月份国家人社部、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如果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从现在开始,各县(市)区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全市不漏一个工地,每个工地不漏一个民工。对检查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督促企业在2天内将拖欠的工资足额发放到位。对于施工企业无力支付工资的,要立即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到当天支付。对于拒不支付工资的施工企业,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暂扣企业资质,情节严重的,作出资质降级或吊销资质的处罚。对于外埠进唐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将其请出唐山建筑市场。

    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机制,今年唐山市将建立以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统为基础的防拖长效机制。即把以往将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拨付给建筑劳务企业,再由建筑劳务企业发给农民工本人的程序,改为建筑劳务企业依据“一卡通”记录的出勤和工作量情况按月编制工资表并经本人确认,报总承包企业审核后直接汇入银行,由银行划入农民工银行卡中。

    同时,唐山市还将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查出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立足于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做好应对工资拖欠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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