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药监局发布新春佳节用药安全温馨提示

    河北新闻网1月27日讯(河北日报记者赵永辉)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用药安全。

    一、购药要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

    二、要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

    三、是要仔细查看药品使用说明书,包括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在医生或者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 四、要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和索赔。

    五、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当作药品。

    六、不要认为贵药、新药、进口药一定比便宜药、老药、国产药好。

    七、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

    八、不要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

    节日期间,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药品执法力度,消费者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区举报电话,工作日:85373917;节假日及夜间:85373900。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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