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新春佳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图)

2011-01-27 10:31: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酒店检查冷拼菜的原料。

    四、注意家庭聚餐特殊事项。节日家中聚餐是我国的传统,家庭办酒席时,应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鸡蛋要洗净蛋壳后再烹制;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五、注重饮食权益法律保障。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节日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区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89295000。

    

    

    

【责任编辑:丁宁】 新春佳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图)
河北新闻网
News
河北新闻网
//www.fidreport.com/2011-01/27/content_1558789_2.htm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