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所有城中村居民都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试点的两个城中村是裕华区的大马村、小马村
1月25日,裕华区城中村居民养老金发放仪式在小马村会议室举行。作为石市两个试点城中村,裕华区的大马村、小马村633名到龄、超龄城中村老人领到了养老金。
今年,省会还将重点推进这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按照计划,石市已将88个城中村和正定新区的村庄列入参保范围,今后几年,省会将逐步把这些城中村的居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城中村居民是指城市建成区(2008年1月1日)范围内的原村民。
按照相关规定,城中村居民已实现就业(含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方式、渠道不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不含在校生),由本人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审核身份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申请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中村居民,由本人向原村民委员会(或改建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在所在地公示7天后,报所在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在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核人员身份并出具补缴养老保险费证明。
村民委员会(或改建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所在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的身份和补缴养老保险费证明,向当地政府申请资金,当地政府将负担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直接划入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村民委员会(或改建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其余资金一次性补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的城中村居民在缴费期间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纳入统筹的城中村居民,按省统一规定的统筹内项目和标准发放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