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月25日讯(通讯员靳彦丽)河北省人社厅今天对外发布《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提出,自2011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54元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元左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40元左右,而我省结合实际,确定月人均增加154元左右。调整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仍保持在略高于全国水平。
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人群范围是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调待按照普调与特调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为体现公平,按照退休人员月50元、退职人员月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为体现效率和“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水平挂钩,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按照本人缴费年限一年1.5元增加。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六类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我省将确保春节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六年提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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