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为困难群众发放补贴

2011-01-22 08:39:10  来源: 责任编辑:丁宁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21日,河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和临时物价补贴工作。

    据介绍,此次生活补贴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同时,各地要在落实中央对五保对象每人15元(5个月)临时物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落实我省对全省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每人15元(4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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