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为三名被害人中年龄最小的。据其母亲介绍,事发时仅6周岁,对发生在其身上的噩梦一无所知,事后仅仅是害怕、啼哭,“背负着这种阴影,真不知道以后的成长中该怎么面对。”
被害人小丹之父李振国称,“老头儿子说请我们三家去城里的大饭店吃顿饭,再给每家1000元红包,并称孩子们还小,事情闹大了,对谁也没好处。”李振国说,事发后李士元之子曾想私了该事,三家被害人一致拒绝了该要求,并于2010年11月23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文安县公安局基本证实了被害人家属的说法。“经法医鉴定,三名被害幼女阴道口红肿且有炎症,处女膜虽未破裂,但相关法律规定,案件中两性生殖器接触即可视为强奸,目前该案以涉嫌强奸罪已将卷宗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文安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副中队长魏建称。
让受害人家属不解的是:“报案后,公安也来调查了,但是老头依然在自己家里进出自由,未见警察身影。”魏建的解释为,李士元现年76岁,且查出患有哮喘、肺心病、肺气肿,不符合羁押条件,送去看守所也不收。目前对李士元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方式可有多种,也可以采取隐蔽监视,所以常人难以分清。
对此,小丽父亲李志强注意到,“可我们报案前一天还看到老头在儿子家住,报案后老头才去住院。”记者从文安县中医院了解到,李士元确于2010年11月7日至12月5日在该院住院3次。其中一次住院时间为11月23日至26日,与被害人报案时间一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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