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于2月13日至15日召开

    中新河北网保定1月21日电 20日,保定市政协召开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于2月13日至15日召开,会期3天。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关于召开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日程;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崔启慧同志向十一届四次会议作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刘建立同志向十一届四次会议作提案工作报告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编组办法、小组召集人名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张则元)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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