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托起安居梦——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查

    有力措施为保障房建设保驾护航——

    力争到2015年实现困难居民住有所居

    “2011年,力争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5万套,解决30万户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力争到2015年,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

    《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勾画了河北省2011年以及未来五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宏伟蓝图。

    然而,资金如何筹集?土地问题怎样解决?这些,就像横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面前的山岭。

    河北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翻山越岭?

    河北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河北省将出台强有力的举措,为保障性住房顺利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打“组合拳”,综合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初步构建起通过“一保三改” (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建、城中村改造、旧小区改善)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总格局;

    二是落实政策,严格资金和土地投入渠道。在政策方面,将国家政策细化为土地、收费、税收、金融和配套设施建设五大类、32项具体规定。在资金投入方面,严格落实规定的资金渠道,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城市棚户区改造出让土地净收益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建设用地方面,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按不低于当年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25%优先予以安排;

    三是强化组织推进,严格责任考核。建立省、市、县三级组织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综合考评挂钩,年底落实奖惩。建立月通报、月调度、定期重点督导制度,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夯实基础工作,实施数字化管理。按照需求定任务,在全面调查核实低收入群体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一户一表”数据库。开发“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保障家庭、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保障性房源及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电子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工作程序,使住房保障各工作环节更加透明。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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