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曹国庆、周万良、李文胜)据沧州市医保中心消息,今年1月1日起,沧州市对市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赔付限额,职工医保年最高可报销23万元,居民医保年最高可报销15万元。
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该市对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参保居民,缴费每增加一年,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相应提高1%,最多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