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办案民警到安通汽车修理厂,确认了该车从山东梁山拖回修理的事实。
■山东事故现场遗留标签成为重要线索
办案民警没有灰心,又开车到山东梁山县勘察事故现场,并把现场的该车遗留物带回。民警发现一块大灯碎片上贴着一块带编号的标签,经石家庄市经销商辨认和多方联系,该编号配件出自济南一个汽配厂。
1月1日,民警赶到济南“老屯汽配城”,经翻看记录确定,这个配件2010年11月29日从该店销售到沧州。随后1月3日,民警又从沧州市外环一个汽修门市部得知,该配件是由其门市部卖出,具体那一天记不清了。时间、地点、配件逐步合拢。迫于强大压力,安某于1月7日自首。
■二次修车掩盖不住肇事逃逸的事实
经审讯得知,2010年11月29日,安某在事故发生后连夜开车到沧州一个朋友家,让朋友帮忙修理,他则连夜打出租车返回无极,第二天照常上班。12月10日,安某的朋友范某借他的车去山东梁山发生交通事故。安某见状,想通过第二次修车将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掩盖过去,孰知,小小的标签成为其肇事逃逸的证据。
目前,安某(男,37岁,无极县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燕赵都市报记者 刘涛 见习记者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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