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难,症结何在?——又到年关讨薪时(上)

    春节将至,农民工欠薪问题再度引起关注。

    来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石家庄因农民工欠薪导致的群体性事件达到47起。

    多次讨薪的无奈

    2008年3月,无极县农民殷永涛和十名同乡跟随元氏县包工头王树辰,到石家庄市裕华区西美第五大道小区工地从事空调安装,直到2008年12月28日离场。

    “我们服务的发包方是河北吉贝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除去已支付的生活费53500元外,还欠我们工资共计89420元。拖欠的工资经多次催要,他们都拒绝支付。后来住的地方也换了,根本就找不到人。”殷永涛告诉记者。

    事发两年后, 2010年11月25日,殷永涛向记者讲述了他们艰难的讨薪之路:“我们曾于2009年1月向裕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说找不到人没办法。同年12月,我们来到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经过审理,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2010年8月20日,下达了裁决书。记者在“石劳裁字(2009)第1086号”裁决书上看到:“仲裁裁决如下,第三人王树辰支付11位申请人的工资89420元,被申请人(河北吉贝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本案委托代理人的石家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强英军告诉记者,本案中,由于第三人属于无用工资质的自然人,其分包该工程属于违法分包,依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规定,应当由发包方河北吉贝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拖欠工人的工资承担。

    案中特别标注,审理时被申请人未到庭。

    强英军介绍:“本案难点是,被申请人地址无法找到,根本无法送达。后经与仲裁商量,决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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