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规定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

    《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邯郸市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第一部关于学校安全的地方性法规《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规”除禁止在校园周围设置网吧、歌厅外,还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商业庆典活动。

    《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共分为五章,总计六十条。其中明确规定: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学生上学、放学、课间以及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安排教职工引导学生有序通过校内易发生人群拥挤的通道。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车身上喷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颜色和标志。

    该条例还规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劳动、郊游等活动时,必须按照每班至少两人的数额安排教职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校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剪彩、奠基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庆典活动,也不得组织学生在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和体能测试等活动。此外,各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网吧、歌厅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集贸市场、摊点,并且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活动。(记者王彬)

【责任编辑:孙婷】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