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年上水平,根本目的是什么?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的舒适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家介绍,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体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就是要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放在重要位置,抓好大气和水质的改善;大幅度改善城市居住条件;完善教育、医疗、养老、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城市空气质量
未来三年,我省将继续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同时确保集中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保障性住房
据了解,自2008年起,省政府连续三年与设区市签订住房保障责任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三年共解决了48.2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意见》对各市进一步提出要求:每年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套数达到当地上年度城镇家庭户数的2%以上,其中设区市不低于2.5%,县(市)不低于1%。政府拥有产权的住房达到当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的1/3以上。
■四项改造继续发力
专家介绍,提高城市居住质量,旧区改造仍是重头戏。未来三年,我省四项改造继续发力。这四项改造包括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区和旧商贸区。
三年内,我省各设区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要基本完成改造,2008年初建成区范围内80%的城中村基本完成改造任务,2010年初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城中村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和土地收储;2000年以前建成的、未列入旧城改造计划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小区,完成房屋整修、环境整治等改造。
■建设五“小”便民服务设施
着眼细节,我省提出,要强化社区服务中心及配套公共社会管理设施的建设。将以街道和社区为主战场,高标准整治建设小街巷、小游园、小型停车场、小超市、小市场等,同时针对旧小区住户反映强烈的物业无人管等问题,要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0%。
我省还将发展社区多媒体便民综合服务站,以提供各类缴费、信息咨询等服务。《意见》还对各设区市的博物馆、图书馆等设施水平提出了要求。
4
统筹协调城乡发展
城市上水平还体现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上,要把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县城和重点镇扩容升级,积极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
■垃圾处理城乡一体
《意见》要求,省级重点镇和万人以上镇要建成污水处理厂。针对垃圾围城、围镇、围村的现象,县级市、环首都和沿海县、50%的其他县要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
■为农民工集中建公租房
《意见》提出,要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租赁住房、集体宿舍。
据悉,2011年,我省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以上,其中公共租赁房将占13万套。另外,我省明年将再规划建设2000个新民居示范村。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