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建立对外窗口,公开预约立案电话和投诉电话,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可走“绿色通道”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马运涛 记者解丽达)专人专室接待信访人员,当事人与承办法官面对面沟通,案情简单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速裁……近日,三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以一种新型的司法工作机制打造了“司法为民”的新平台。据悉,司法服务中心建设将在廊坊市整体推进,到2011年6月底前,全市法院全部建成司法服务中心,使之成为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诉讼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场所和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
司法服务中心是集导诉、立案、涉诉信访、诉讼服务等职责为一体的多功能对外司法服务窗口,是案件流转的第一个环节。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司法服务中心应设导诉台、立案接待、法律咨询及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案件速裁、司法确认、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窗口,开通989天平热线电话,设立温馨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和诉调对接办公室。
《意见》中明确了司法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其中规定,凡是中心受理、接(交)办的事项,属职责范围的事,实施首问负责制;当事人通过电话或到中心咨询案件的起诉、执行、预约接待等事项时,接待法官应一次性告知所有事项;对新类型、敏感性、涉众、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请示汇报,通过有关部门合议、会商,协调决定是否立案,防止因立案审查工作不严不细而引发重大信访事件;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和老弱病残孕、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的案件,应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快速办理;司法服务中心应公开法官姓名职责、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廉政规定及其他可以公开的内容,公开预约立案电话和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责任编辑:殷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