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石家庄12月20日电(记者 田张梦)记者今日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电话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该省已展开对将于明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通知,《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顺利实施,该省目前积极预热,加强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付文才表示,《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
付文才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学习培训。下一步,省厅将举办系列培训班,对市、县两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以及从事社会保险、法制业务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
与此同时,要对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抓紧清理现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办程序和相关制度,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要在法律生效前实施前予以修订或者废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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