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王欢 记者王峻峰)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今年5月至11月,该市在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累计为群众减少医药费用1025.07万元。
今年4月30日起,石家庄市在赞皇、栾城、晋州、赵县、鹿泉、辛集6个试点县(市)的66家乡镇卫生院及桥东、桥西、裕华、新华、长安、高新区6个试点区的30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悉,2011年该市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藁城、正定、井陉、元氏、高邑5个县(市)的60家乡镇卫生院和裕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7家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新增试点。届时,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比例将达到67%。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