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我办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对各市申报2010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进行了评选。经过审查资料、现场查验和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经研究,拟将以下16个项目命名为2010年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
1、秦皇岛市大汤河两岸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2、唐山市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建设项目
3、乐亭县生态保护及绿化工程项目
4、唐山市龙华里益民园震后危旧平房改造项目
5、三河市泃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6、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偏桥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7、承德市双桥区二仙居旱河综合整治项目
8、承德市环保垃圾发电项目
9、张家口市环城路桥项目
10、保定市旧城改造项目
11、沧州市小屯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12、石家庄市西北部水系环境治理项目
13、邢台市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项目
14、邯郸市赵王城遗址保护与生态建设项目
15、邯郸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16、永年县广府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
根据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评审暂行规定,现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期:2010年12月18日-12月24日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863 传真:0311-87904550
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李莎】